一、党支部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经常开展党日活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青年中发展党员,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思想引领。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教育。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支部委员分工
(一)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党员政治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经常性地开展党日活动;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3.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了解掌握党员及其他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机关作风建设。
4.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经常同支部委员、行政负责人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加强统战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加强支委会自身建设,抓好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
(二)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分管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党风党纪的教育,检查本支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委反映本支部党员遵纪守法状况。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支部委员会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3.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和群众的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4.对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做好机关作风建设检查工作。
(三)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会同其他委员开展组织生活。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协助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日活动。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做好评选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2.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政治学习,组织党员利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提出和实施学习计划,收集、分配和管理党报、党刊、党员读物等学习资料,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教育、思想引领。
3. 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4.负责党支部活动会议记录,做好影像、宣传报道和活动总结。
(五)党支部群工委员的职责
支部群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组织本支部的文化体育活动等。
2.积极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指导协助群众组织开展活动。
3.积极帮助群众组织学习业务,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活动能力。
4.经常了解群众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
(六)党支部统战委员的职责:
统战委员在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统战工作,其职责是:
1. 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发挥统战对象的作用;
2. 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3. 鼓励统战对象为支部的发展建言献策,通过他们充分调动其周围群众的积极性;
4. 具体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经常向支委会汇报统战工作的情况;
5. 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七)党支部青年委员的职责:
青年委员在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青年工作,其职责是:
1. 加强支部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督促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他们热爱本职工作;
2. 关心支部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并组织开展活动;
3. 积极探索新时期青年教工的思想动态及青年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思路;
注:支部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加一名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并承担此职责中其他支委的工作职责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