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是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增强师范生职业理解、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实践教学的意见》(教师[2016]2号)精神,为加强我校师范生教育实习的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目的意义
通过教育实习使师范生在见习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学前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理解,促进专业理论知识向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转变,为师范生毕业后向教师职业角色的过渡奠定良好基础。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强化职业情感。巩固从教思想,培养其自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二)增强实践感知。全面了解基础教育实际,经历并体验教育教学过程,将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运用于实践。
(三)提升科研能力。通过学科教学、班主任工作及与指导教师的深度互动,发现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增强问题意识和研究意识,为教育调查报告撰写及毕业论文选题等做好准备。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部及教师教育学院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学院教学副院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由教务部和教师教育学院牵头开展相关工作。
(二)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各相关学院均须设立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科教学论教师及其他参与师范生培养的骨干教师构成。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制订本专业教育实习执行计划;
2.根据毕业实习计划编排实习生小组;
3.推荐各实习小组实习指导教师;
4.做好教育实习动员和实习过程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5.督促、指导实习生根据实习学校分配的实习任务安排好实习计划,并根据计划检查实习生工作进展情况;
6.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健康和安全,及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7.做好本学院的实习交流、实习表彰等实习总结工作。
(三)各实习学校的领导小组
实习点的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实习总带队、实习指导教师、学科教学论教师和实习学校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我校实习生在该实习点教育实习的组织安排和检查指导。
三、实习工作要求
(一)实习总带队
实习总带队原则上由教师教育学院相关学科教学论教师(涉及中学教育各专业)和教育科学学院相关骨干教师(涉及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担任,负责以“实习学校”为单位的实习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做好与实习学校负责人的联系工作,将《教育实习计划》送达所在实习学校;与实习学校共同制订本实习点的工作计划;落实所在学校实习生的实习任务、办公地点、统计实习生年级与班级分配等情况;县区实习点总带队教师要联系落实好实习生的食宿和交通等事宜。实习总带队要将实习学校实习生分班及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安排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教师教育学院备案。
2.针对实习学校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纪律要求。
3.加强与实习小组指导教师及实习学校负责人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并反馈本实习点各专业的实习状况,加强过程管理,进行实习质量监控,做好实习过程相关记录。
4.策划并组织实施本实习点实习生开设公开课。
5.做好实习结束工作,认真听取实习学校领导、老师对我校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实习遗留问题,撰写本实习点实习总结。
6.做好实习鉴定表的收集工作,成绩表须加盖实习学校公章,并分发给相关二级学院。
7.实习总带队在实习工作结束前到教师教育学院,领取实习指导经费并支付给实习学校教务部门。
(二)实习指导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以学科教学论教师为主体,发挥其在教育实习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同时吸收相关专业参与师范生培养的部分骨干教师参与,负责该专业以“组”为单位的实习指导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指导实习生的备课与校内试讲活动;
2.积极配合实习学校及其配备的实践指导教师,加强对师范生实习过程的指导。通过听课了解实习生教学情况,并对实习生课堂教学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做好实习过程相关记录,并填写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3.原则上每天到岗,做到每周召开一次实习小组会议,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在校内试讲准备阶段,对每位实习生听课不少于1节;进入实习学校后,对每位实习生至少听课1节。
4.至少组织本实习小组实习生开设1次公开课。
5.撰写实习小组实习工作总结,并与实习学校实践指导教师一起做好师范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三)学科教学指导教师
学科教学指导教师是各师范专业教育实习工作的负责人,负责该专业以“专业“为单位的教育实习面上工作。由学科教学论教师担任。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本专业所有实习指导教师研讨并确定专业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如校内两周试讲内容、安排、要求等)等工作。
2.定期走访该专业的各实习学校,了解该专业不同实习点师范生的实习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等,及时发现相关问题并反馈给教务部、教师教育学院及相关二级学院,以便在实习过程中统一协调解决,并填写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3.在实习结束前,组织该专业各实习点的实习指导教师一道策划并实施师范生的公开研讨课。
4.撰写本专业实习情况报告,说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实习生
全体师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工作,原则上不安排分散实习;如特殊情况下安排分散实习的,相关学院必须加强过程管理。实习内容包括教学实习、班主任实习和教育调查研究等。具体如下:
1.严格遵守实习学校规章制度和实习纪律(见附件6)。
2.认真备课,教案书写规范。上课前要组织必要的试讲,反复修改教案,教案经指导教师签字后方能上课。
3.提倡实习生多上课,每位实习生上课一般不少于15节,个别学科情况特殊可酌情减少。实习结束后交学院保存备查的实习教案不少于15课时。
4.多听指导老师的课或其他老师相同课程的课。实习结束后交学院保存备查的实习听课记录不少于12课时。
5.互相听课,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争取开设公开课。
6.熟悉班级管理体系与学校管理规程,掌握班级和学生管理技能,能够针对不同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辅导,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在实习班级班主任的指导下,实习生应实习1周的班主任工作,并独立组织1次班级活动。
7.充分利用时间,培养师范生在教学实践中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能力,为从事基础教育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础。每位实习生必须完成一份教育调查报告,实习结束后交各学院保存备查。
8.撰写个人实习小结,全面并实事求是地总结实习期间教学、班主任、教育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及思想表现、遵纪等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出不足之处。
四、实习时间及形式(详见学校《教育实习计划》)
(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教育实习时间为第7学期,共16周。第1-2周校内备课试讲,第3周进入实习学校;第16周总结。
(二)教育实习主要采取集中实习,有特殊情况要求自主联系实习学校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须经学生所在学院批准留档后,方可实施,实习结束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实习考核验收。
五、实习工作安排(详见学校《教育实习计划》)
教育实习工作安排包括三个阶段:实习准备阶段、实习实施阶段、实习交流与总结表彰阶段。
(一)实习准备阶段
1.制定教育实习计划。
2.落实实习学校,做好实习生实习学校分配工作,发布教育实习信息和规程。
3.协调动员。组织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召开教育实习工作协调会,进行实习指导教师培训,发放教育实习材料及用品,各二级学院召开教育实习动员会,各指导教师与实习生见面交流,落实各实习小组进校时间,明确实习工作要求。
(二)实习实施阶段
1.校内备课、试讲。实习小组指导教师组织安排实习生备课与校内试讲。
2.进入实习学校实习。听课、备课、试讲、上课,组织公开课或汇报课,参加学科教研活动,开展班主任和教学管理工作,开展教育调查和相关课题研究。
3.实习总结。撰写教育实习个人与小组总结,进行实习成绩评定,开展实习结束和告别工作,返回学校。
(三)实习成绩评定
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参照《淮阴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意见》执行,见附件7。
(四)实习交流与表彰阶段
返校后进行汇报、交流和总结,评选并表彰优秀实习生。
六、实习结束工作
(一)实习结束后,实习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各学院保存):
1.内容不同的实习教案或教学设计15份(需有指导教师评阅意见和签名);
2.听课记录12份;
3.班主任工作计划表1份;
4.教育调查报告1份;
5.教育实习小结表1份;
以上所有材料包含在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中。
(二)实习学校和指导教师及校内指导教师在实习生个人小结、小组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个实习生的实习情况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衡量,并根据《关于教育实习成绩的评定意见》对实习生的实习工作写出评语,并打出初评成绩。
(三)离开实习学校之前,各实习小组的指导教师及实习生应认真听取实习学校的领导、师生对我校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带队教师要认真检查实习生的遵纪情况,并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
(四)各实习小组的指导教师撰写一份实习总结,将本小组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及个人听课、指导实习等情况通过平台提交至所在学院,并由各学院汇总存档。
(五)各实习点的实习总带队做好实习结束工作,认真听取实习学校领导、老师对我校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实习遗留问题,写好本实习点实习总结,交教师教育学院留档。
(六)学科教学指导教师根据各实习学校本专业实习情况,撰写本专业的实习情况报告,说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改进措施,交教师教育学院和相关二级学院留档。
(七)各学院要在对各实习小组指导教师听课、指导实习等方面履行实习指导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对本院学生实习情况以及指导教师个人听课、指导实习等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实习总结,并提交至教务部。
(八)各学院在实习生返校后一周内召开实习总结会,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准备反映本学院实习过程和实习成果的汇报材料。
(九)教务部、教师教育学院组织师范生教育实习成果汇报展。
七、实习经费
学校按规定将相关实习经费划拨教师教育学院及相关二级学院,教育实习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育实习的会议费、材料费、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实习总带队的实习指导费、差旅费、实习生的交通费、伙食补贴费和其他杂支等,所有费用支出需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1)乡村教师定向生回生源地乡村学校实习的阶段,其实习管理另行规定。
(2)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部和教师教育学院在职责范围内解释、协调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