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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阴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纪律

    2023年09月01日 13:30  点击:[]

    一、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管理,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公共秩序、遵守我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

    二、刻苦勤奋,谦虚好学,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教师和我校带队教师,爱护公物。

    三、虚心听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充分利用实习时间认真实习,积极参加各实习环节的活动,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做好实习总结、考核等工作。

    四、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必须办理请假手续。3天以内,由本人书面申请,实习指导教师批准;414天,由本人申请,经实习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经学院批准。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病、事假累计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或旷课累计达15节及以上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学生旷课时数计算办法详见《淮阴师范学院学生考勤细则》。

    五、不准占用实习时间进行与实习内容无关的活动。

    六、实习期间,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或造成他人伤害和经济损失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纪律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者,停止其实习,并报学校予以处理,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

    七、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按期毕业,须重新进行实习,其实习费用自理。